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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并确定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今天迎来了首个宪法日。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大力推进我校宪法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师生深刻理解宪法日确立的重大意义、宪法教育对普及大学生法制教育的作用以及今年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应注重的几项工作等,广外新闻网记者专门走访了我校区域一体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教授、省首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朱最新。
记者:请您首先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修改的简单历程以及几个重大的修订内容。